關稅是一個國家依法對進出其國境的貨物所課徵的稅額,而透過網路在國外購買商品,運送回來台灣,就屬於進口行為,必須依台灣稅法繳納關稅給海關。
※海關是隸屬財政部,掌理關稅稽徵、查緝走私、保稅、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關委託代徵稅費、執行管制的單位。
根據「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」及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規定,進口郵包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2,000元以下,免徵進口稅,若超過新台幣2,000元,海關將依法課徵進口稅及營業稅。
※完稅價格 = 商品購買價格+國際運費+保險費
若進口郵包其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2,000元,海關將依法課徵進口稅及營業稅,應繳關稅總額計算方式如下:
假設您包裹的發票金額經匯率換算後總共是新台幣9,000元,而國際運費是新台幣3,000元,沒有保險費,應繳關稅總額計算如下:
關稅產生時,基本都會包含「貨物稅」(依海關認定稅則稅率課稅)加上「營業稅」(固定5%)。貨品的完稅價格在新臺幣兩千元以下,屬零星物品,免徵進口稅。
(完稅價格=離岸價格+運費+保險)。超過兩千元,則課徵關稅。
您透過網路在國外購買商品,運送回來台灣,對海關來說,就屬於進口行為。
因此,若您所購買的物品「完稅價格」超過台幣2,000元,就會產生進口關稅。
而成岳國際物流提供的服務,就是依照您託運單所填寫的內容,替您進行報關。
若有產生關稅,則是由成岳國際物流替您代收代付給海關,關稅的繳付收據,會隨貨提供給您,實報實收。
關稅法第二、三條規定所稱關稅,指對國外進口貨物所課徵之進口稅。關稅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,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之」,第六條規定「關稅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、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」意即,物品進口報關時,依海關稅則規範,可能產生關稅費用,須由收貨人或貨物持有人繳納。
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一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「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,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。貨物進口時,應徵之營業稅,由海關代徵之」。意即,貨物進口之完稅價格已逾「免稅規定」,海關須依進口稅率課徵進口稅,同時也須代徵營業稅。
免稅規定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五款規定「進口之郵包物品數量零星在限額以下者免稅」,依此規定,在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中,第二條規定「進口之郵包物品,其數量零星且其完稅價格在新臺幣兩千元以內者,依法免徵進口稅。前項免徵進口稅之郵包物品不包括菸酒在內」。因此,一般認知進口貨品的完稅價格在台幣2,000以下,屬零星物品,免徵進口稅。
TIP:計算您所購買的東西會不會產生關稅,不是以「物品購買總金額」計算,而是要以完稅價格來計算。
完稅價格從價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,其完稅價格以該進口貨物之交易價格作為計算根據。前項交易價格,指進口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中華民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。
進口貨物之實付或應付價格,如未計入下列費用者,應將其計入完稅價格:
海關對於關稅課稅的依據及標準具有最終的判定權力,上述資料提供您參考。
請至中華民國財政部關務署官網,使用其「 稅則稅率查詢系統」來查詢,操作步驟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