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客戶,
如您以個人自用(非銷售)的方式郵寄嬰兒用品(含安全座椅、推車、學步車....等),請留意在6個月內相同類型產品不分型號,同一收件人只能進口一次,若於6個月內同一收件人以自用方式進口第2次,則無法通關只能以退運或棄貨處理。
敬請參閱商品免驗辦法第5條第六項及第8條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wSite/laws/review.jsp?lawId=8a8a85591c30ce08011c3214dd3b0014
成岳國際物流 Posted on 2020-01-09